市委办〔2005〕70号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以下简称中央《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5〕47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和《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通知》(市委办〔2005〕7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学习宣传,进一步深化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依法治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中央《意见》对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和形式、制度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作出了具体的部署。省《实施意见》对如何贯彻落实中央《意见》,进一步深化、完善、巩固、提高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具体工作作出了部署。金华市《通知》对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实施意见》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全市各镇乡、街道和机关各部门一定要精心组织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意见》、省《实施意见》和金华市《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央《意见》、省《实施意见》和金华市《通知》的精神,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政务公开的实践活动。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乡、街道和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加强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加大政务公开领导和工作(办事)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力度,各镇乡、街道和机关各部门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必须由主要领导担任,同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补充有关人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要在本系统的指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规范运行
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意见》(东政发〔2004〕98号)、《中共东阳市委办公室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镇乡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5〕47号)等文件精神和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努力构建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要抓紧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公示工作。仍未按浙委发〔2004〕22号、金华市委〔2005〕24号文件和东政办发〔2005〕121号文件要求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镇乡、街道及市机关部门、单位要抓紧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采用适当形式公开公示。
当前,要抓紧建立健全以下几项工作制度:
一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如公开事项发生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申请的提出、受理、审查和处理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有关事项,如确实不能公开的,也要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是政务公开评议和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组织发动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工作考评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将评议结果与其年终考核相挂钩。
三是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要明确职责和责任,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四是飞禽走兽老虎机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市政府每年向社会发布飞禽走兽老虎机工作年度报告,通报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与飞禽走兽老虎机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及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它应当通告的事项。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要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省《实施意见》和金华市《通知》的督查、评议、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把其精神能否落到实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政务公开作为行政机关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考核。
要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行政监督和外部监督。市纪检监察、审计、法制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实施专项监督。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经常组织人员,对所辖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对工作不力、进展较慢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查。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在投诉信箱、投诉电话、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等多种形式的基础上,研究采取方便群众监督的形式和方法。市政府将在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务公开监督投诉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要重视解决基层、农村群众特别是残疾、文盲等弱势群体的监督投诉问题,通过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
各镇乡、街道和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在2005年12月3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贯彻中央《意见》、省《实施意见》和金华市《通知》的情况书面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开办)。
200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