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为推进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0年度)的通知》(浙财预〔2019〕34号)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附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0年度)的通知
东阳市财政局? ? ?
2019年12月26日?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 导性目录(2020年度)的通知.doc
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0年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