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286Q/2020-117283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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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公开日期: | 2020-09-27 16:35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
有效性: |
《东阳市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9-2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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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支持、鼓励企业增强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主动性、积极性,使我市更多的项目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获得更多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重大产业项目,更好地集中有限要素资源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确保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达产,根据《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修订)》、《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我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1、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并统计入库后,给予20万元奖励。
2、按项目实际申请到的用地计划指标奖励亩数,给予项目业主单位1万元/亩的奖励,奖励资金在项目竣工投产后予以兑现。单个项目获取用地计划指标数量奖励以100万元为上限。
3、以上奖励资金需用于项目建设且不受企业地方综合贡献度限制。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金国栋
联系电话:0579-8665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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