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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002611040N/2021-155438 主题分类: 企业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成文日期: 2021-07-28
文号: 东经信〔2021〕18号 文件登记号: GDYD03-2021-0001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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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04 ????

各镇(乡)、街道经发办、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提升产业竞争力中的核心作用,根据省经信厅、住建厅、财政厅、税务局、杭州海关《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信技术〔2019〕128号),市经信局会同住建局、财政局、税务局 ,对2010年、2013年印发的《东阳市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东经贸〔2010〕116号)、《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东经信〔2013〕114号)进行整合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 阳 市 财 政 局 ? ? ? ? ? ? ?东 阳 市 税 务 局

2021年7月26日


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为建立和完善东阳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确立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作用,规范和完善我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管理等工作,根据《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信技术〔2019〕128号),结合我市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及职责

本办法旨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发展,并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评价。

市经信局牵头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管理工作。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市经信局联合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

二、评价管理

(一)申请评价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具有较为完善的企业创新战略、实施计划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能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及运行提供良好的条件;

2.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技术创新投入、运行、激励机制健全,规划目标明确,产学研合作稳定,技术创新绩效显著,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并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

3.企业技术中心具备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和稳定的技术创新投入。技术中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财务单独立账;

4.制造业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企业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总数不低于10人;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年结算收入不低于2亿元、专业承包企业年结算收入不低于1亿元,企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和高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应不少于15人。

(二)申请评价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主要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评价程序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按照提交申请资料、综合评审、公布几个步骤进行。具体为:

1.申请评价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经信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报告、评价表及评价指标体系所需的材料。

2.制造业企业由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建筑业企业由市经信局、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3.市经信局、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各自职能,参考浙江省《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2105—2018)和《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2104—2018)予以审核,得分80分(含)以上在东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后,纳入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名录,并联合发文予以公布。

(四)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评价申请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15日。评价结果从受理申请截止日起,6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的更名、依托单位变更、由所在企业向市经信局提出申请,市经信局审核后予以变更。

三、其他事项

1.支持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完成的研究成果优先申报省首台套、优秀新产品、科技成果奖等。

2.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是申报金华市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必要条件。

3.市税务局对申请评价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第一点所列内容进行核查。

4.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原《东阳市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东经贸〔2010〕116号)、《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东经信〔2013〕114号)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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