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编号 | JHDYDH20220306909 |
来电时间 | 2022-01-07 09:38:45 |
来电内容 | 东阳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是否有调整? |
答复时间 | 2022-01-07 09:41:22 |
答复内容 | 我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上年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的50%确定,统一调整至1684元/月,其中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调整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656元/月、中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828元/月、轻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414元/月、具备生活自理能力207元/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50%确定,调整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828元/月、中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414元/月、轻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207元/月、具备生活自理能力104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