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3079/2022-184619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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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 公开日期: | 2022-12-20 15:39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
有效性: |
《东阳市关于推进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对《东阳市关于推进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了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落实镇乡(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制定本《方案》来推进我市司法所综合改革。
二、主要制定依据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中法委发〔2022〕5号)、司法部《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司发通〔2022〕13号)、浙江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改革的意见》(浙司〔2020〕41号)、中共浙江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委法办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规定。
三、主要内容
1.推进司法所党建工作。加强司法所党的组织建设,拥有正式党员三名以上的司法所单独建立党支部,不足三名的建立联合党支部。
2.优化司法所各项职能。推动司法所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并协助镇乡(街道)开展法治建设统筹协调。
3.完善司法所管理体制。实行司法局和镇乡(街道)双重管理体制,业务工作接受司法局指导,日常管理以镇乡(街道)为主。
4.健全司法所工作机制。根据司法所职能改革,重构司法所岗位职责,完善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制度,健全司法所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和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机制。
5.加强司法所能力建设。鼓励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法学专业学历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书考试,试点期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司法所长占比达到20%以上。
6.结合数字化改革。加强基层合法性审查数智系统使用,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设备建设,融合基层智治系统,推进“基层法治一网通”应用。
7.配好司法所基础设施。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司法所外观和标识标牌。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22年9月):成立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2.实施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8月):召开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
3.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9月):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成果。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东阳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579-86655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