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作用助推共同富裕 先行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信息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22-163668 发文字号: 东政发〔2022〕1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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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29 14:07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作用助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浙中板块建设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21〕31号)精神,充分发挥保险在提升民生保障、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支持防灾减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政保合作助推我市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商业保险专业优势,激发保险创新活力,拓展保险支持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提升保险供给质量、效率、效益,进一步加强政保合作,为我市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提供保险服务和支持。

二、工作举措

(一)提升民生保障

1.推动社会医疗保障与商业保险协调发展。支持社会医疗保障信息与商业医疗保险信息共享,强化医疗健康数据运用,在上级统一部署下参与医疗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化“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政保合作模式。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参与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责任单位:医保局、财政局、银保监)

2.满足健康保障多样化需求。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包括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覆盖群众生命周期、满足不同收入群体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持续开展关爱家庭健康保险、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开拓手术意外保险等。用好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持续推进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政策。推动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融合发展,创新完善疾病预防、慢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适时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责任单位:银保监、卫健局、医保局、妇联、税务局)

3.丰富养老保险产品服务。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三支柱个人专属养老保险,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有能力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多样化发展,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单位)出台商业养老保险政策,切实提高养老水平,满足社会需求。发展适应养老机构风险管理需求的综合责任保险,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等,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财政补助。(责任单位:银保监、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4.丰富民生保障其他领域保险供给。引导保险机构大力发展教育、育幼、家政、文化、旅游、辅助性就业等领域商业保险。支持保险机构有序发展面向低收入人群、残疾人意外伤害等普惠保险,持续开展工伤补充保险、影视行业群众演员的企业工伤保险工作,依法维护其权益。鼓励保险机构面向快递员、外卖员、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等新就业形态人员和行业发展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保险。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一为全市网格员投保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保险,切实保障网格员在履职发生意外伤害时的权益。(责任单位:银保监、政法委、教育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文广旅体局、残联、邮政管理局)

(二)服务实体经济

5.助力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推进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交通水利、土地流转、诉讼保全等保证金领域深化运用保险机制,持续推进投标保证金保险线上办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发挥保险融资增信功能,鼓励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贷款保证保险并按规定给予补助。(责任单位:金融办、经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行政服务中心、银保监)

6.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作用,加大对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补贴标准,支持本地保险机构承保出口信用保险。探索推广“金贸信融”模式,助力外贸企业融资畅通,鼓励保险机构产品创新,增强交通运输、电力、电信、建筑等行业对外工程承包企业竞争力。(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金融办、银保监)

7.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发展适应科技创新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广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保险等险种,创新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完善保险补偿机制,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分散科技企业创新风险,科技企业购买科技贷相关商业性保险担保的,按规定给予保费或担保费补贴。(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

(三)助力乡村振兴

8.完善农业保险多元化服务体系。持续推进省级及以上政策性农业保险提质扩面,探索建立财政支持承保覆盖面较低的省级及以上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围绕农业风险保障需求,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体系,鼓励加大养殖业和地方特色品种财政补贴比例,减轻农户缴费负担。持续推进金粮安保险、生猪和能繁母猪养殖扩展保险金额保险、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大棚保险、中药材种植保险等地方特色保险的扩面,并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本地农业产业发展特色,创新优化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保险+期货、价格指数保险、产值产量保险等涵盖完全成本和收入的创新险种。(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银保监、财政局、气象局)

9.拓宽“三农”领域保险广度和深度。鼓励保险机构推出符合“三农”发展需求的商业险,积极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的多元化风险保障体系。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保险,推动将农业从业人员、农机、农业生产厂房等保障农业生产设备设施依法逐步纳入保障范围,鼓励提高农机具保险的补贴比例。探索以保险保函的形式代替土地流转保证金,进一步降低承包农户的资金压力。(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银保监)

10.提升农村地区人身保险发展水平。鼓励保险机构面向农村地区优化疾病、医疗、意外伤害等产品和服务,面向返乡入乡创业群体、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特定对象丰富保险供给,在费率定价、保障范围等方面向农村地区适当倾斜。持续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探索乡镇财政出资,为支持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施工人员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制。探索建立财政支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机制,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覆盖面。鼓励各村集体出资为农村人群购买商业保险。持续推进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保险和“理赔直付”便民服务。(责任单位:民政局、银保监、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

(四)参与社会治理

11.推动保险参与交通安全治理。深化警保联动,持续推动“两站两员”拓面扩能,推进交通安全守护行动。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保险+服务”功能,提供数字化、智能化交通安全服务,提高驾驶安全系数。加大上路文明劝导力度,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引导车主主动投保电动车保险,支持保险机构通过上牌、备案及旧电瓶车置换等场景为电动车车主提供保险保障服务。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多层次交通事故救助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推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保合作经验,整合救助基金职能,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规范运作。(责任单位:公安局、财政局、卫健局、银保监)

12.推动保险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坚持政府部门推动、保险机构市场运作,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减量管理,引导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八大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鼓励与支持一般工贸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由商业保险机构负责开展科技平台搭建和服务工作,有效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提升服务质量。探索开展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建立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替代物业保修金制度,将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完善的质量管控机制,引入建筑行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单位:银保监、住建局、应急管理局)

13.推动保险参与公共安全治理。围绕公众利益关系密切领域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校园安全、医疗等责任保险。继续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和一类村卫生室投保医疗责任险,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投保“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职业责任险”,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实施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全面开展全市学校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探索推动监护人责任险落地,有效转移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应由家长承担的责任,助力校园矛盾的化解。支持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和企业火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补贴的基础上,探索将农房室内财产保险纳入财政补贴,进一步提升农户家庭财产的保障水平。在电梯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推进电梯综合保险的扩面,实现电梯责任保障+维保+修理的“保险+服务”创新模式。(责任单位:银保监、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

14.推动保险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发挥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保险作用,持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围绕环境污染治理、气候灾害补偿、绿色资产保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低碳发展等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差别化保险费率机制,提升对绿色经济活动的风险保障能力。(责任单位:生态环境东阳分局、发改局、科技局、金融办、银保监)

(五)支持防灾减灾

15.发挥保险事前预防保障作用。支持政府部门与保险机构共享灾害信息,鼓励保险机构参与安全风险巡查、火灾防控、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提高全社会风险管理意识。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保险+服务”作用,开展事故预防服务,通过科技手段提升风险主动预防能力。根据金华市统一部署,探索开展台风、洪涝、冰雹等自然灾害巨灾险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风险转嫁至保险公司,搭建“保基本、保重点、保特色”的多层次风险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财政局、消防救援大队、银保监)

16.发挥保险事中应急救援作用。健全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协同工作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在事故救援、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灾害救助等方面协力推动灾害应对工作前移,提升应急处理效率和应急救援水平。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的原则,市财政落实补助资金,推进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财政局、应急管理局、银保监)

17.发挥保险事后理赔服务作用。建立完善自然灾害保险突发事故快速查勘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加快结案进度,做到应赔尽赔快赔。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工作方式,探索运用视频连线、远程认证等科技手段,进一步提高理赔服务效率,帮助受灾企业和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责任单位:银保监、应急管理局、气象局)

(六)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

18.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发改、公安、消防、医保等部门与保险行业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联合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侵占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实施《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努力实现政府、企业和保险业务数据紧密融合。(责任单位:银保监、发改局、公安局、医保局、金融办、消防救援大队)

19.加强防范化解风险。强化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着力规范保险营销行为,持续改善理赔服务,加强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严肃查处各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金融监管协调,防范风险跨行业传递,加强履行反洗钱义务监管。守牢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银保监、金融办、人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东阳市政保合作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主要负责政保合作总体协调及日常事务。市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落实责任,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强沟通会商,推进政保合作,切实发挥保险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加强统筹指导,及时掌握支持共同富裕过程中的新困难和新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积极采取对策化解,强化保险服务功能,深化保险服务创新,全力支持共同富裕项目建设。各镇乡街道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抓好政保合作项目落地,支持有条件的镇乡街道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项目支持。

(二)强化政策支持。充分用好中央、省、金华市有关支持政策,强化金融保险政策与财政政策、民生政策、产业政策的协同联动。市财政落实政保合作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统筹用于支持政保合作项目。各职能部门单位负责研究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保险机构的对接,切实加大要素保障支持力度,深入推进政保领域项目合作。鼓励各保险机构向省公司、总公司争取资源倾斜和配套政策支持,推动有利于共同富裕的新举措、新产品在东先行先试。

(三)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各类新闻媒介的宣传引导作用,推进保险知识和文化传播,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及时梳理总结保险服务共同富裕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和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营造保险助力共同富裕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东阳市政保合作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东阳市政保合作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项目清单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东阳市政保合作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

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锦明

副组长:周正跃(市府办)  韦向东(金融办)

余伟敏(银保监)

成  员:黄葵飞(政法委)    张斯文(发改局)

吴丹青(经信局)      吕楚麟(教育局)

周晓玫(科技局)      詹国健(公安局)

张康英(民政局)      钟柏青(财政局)

     施奕明(人力社保局)    李中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红亮(住建局)      董  磊(交通局)

  陈小勇(水务局)      吴立勇(农业农村局)

  蔡偶良(商务局)      包周平(文广旅体局)

  鲁世俊(卫健局)      胡新民(应急管理局)

   徐杭东(市场监管局)    徐  莹(医保局)

   楼宏兴(生态环境东阳分局) 杜运才(行政服务中心)

   金  栋(金融办)       施志娟(人  行)

   王江云(银保监)      张  彬(气象局)

   吴跃平(税务局)        郑跃东(消防救援大队)

   卢鑫堂(残  联)       吴春华(妇  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韦向东任办公室主任,余伟敏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调整,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附件2

 

东阳市政保合作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

建设项目清单

 

保障

领域

项目名称

牵头

责任单位

提升

民生

保障

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

医保局

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医保局

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

医保局

教育局

长期护理保险

医保局

关爱家庭健康保险

妇联

计划生育系列保险

卫健局

手术意外保险

卫健局

第三支柱个人专属养老保险

银保监

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

民政局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人力社保局

新就业形态人员人身意外、雇主责任保险

人力社保局

工伤补充保险

人力社保局

影视行业群众演员企业工伤保险

人力社保局

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残联

网格员人身意外、雇主责任保险

政法委

服务

实体

经济

投标保证金保险线上办理

行政服务中心

贷款保证保险

银保监

出口信用保险

商务局

金贸信融模式

商务局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保险

经信局

知识产权保险

市场监管局

保障

领域

项目名称

牵头

责任单位

助力

乡村

振兴

政策性农业保险

农业农村局

保险+期货、价格指数保险、产值产量保险

农业农村局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保险、农机具保险

农业农村局

以保函的形式代替土地流转保证金

农业农村局

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保险

农业农村局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民政局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银保监

参与

社会

治理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财政局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应急管理局

住建局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住建局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市场监管局

电梯综合保险

市场监管局

住建局

校园安全责任保险

教育局

监护人责任险

教育局

医疗责任保险

卫健局

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职业责任险

卫健局

电动车保险

公安局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消防救援大队

火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消防救援大队

农房室内财产保险

农业农村局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生态环境东阳分

支持

防灾

减灾

自然灾害巨灾险

应急管理局

应急救援力量意外伤害保险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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