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一年低于30条的,扣1分;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未按规定编制并及时上网公开的,扣1分;对网站发布的公开信息审核不严,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的,每条扣0.5分;存在栏目超期未更新的,每条扣0.2分。
2、历史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不到位,要素不齐全,每条扣0.5分;本年度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未配备图文解读的每条扣1分。
3、对照《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扣分细则》,在日常检查中出现《细则》中的扣分40分的情况的,每次扣0.5分,存在其它扣分情况的,在2个工作日之内未完成整改的,每次扣0.5分。
4、不依法依规答复、办结信息公开申请,被上级机关纠错的,每次扣1分。
5、对市府办或大数据发展中心布置的其他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未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的,每次扣1分。
联系人:马 晨 电话:8665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