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政府办公室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22-17813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及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8-30 17:09: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浏览次数:

《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8-30 17:09 ????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上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文件要求,8月底前完成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工作。为实现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平稳过渡、无缝对接,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由我局牵头,根据上级精神,结合东阳实际,起草了《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主要内容

1.将《东阳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中涉及的10个领域223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

2.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后,除已立案且尚未结案的案件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处罚权。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确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进行调整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公布。

3.通告前已交由镇乡(街道)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通告后由镇乡(街道)以自身的名义继续依法行使。

4.本通告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原先规定的职责边界与本通告不一致的部分作废,按新的职责边界执行。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陈勇 法制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86655224

政策解读.pdf


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