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阳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江北4号建议答复的函
江北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3-12-15 16:50 来源: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蔡旭萍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非标电动自行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东阳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非标电动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电动自行车重要批示精神和全省关于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决策部署,2022年初我局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制定下发《东阳市关于鼓励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2022年3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活动。

一、前期主要工作

1、政策惠民激发置换意愿。首先动员电动自行车经销商、移动电信等通讯运营商、保险公司、银行、驾校等多方社会力量于3月开始实施“企业让一点”“回收抵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机构助一点”的优惠举措。经政府常务会议同意予以财政支持,阶梯式发放总额3000万元的消费券,即3月14日至7月31日期间淘汰的每辆补贴200元,8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淘汰的每辆补贴100元。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集中淘汰置换活动63场,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20多万辆,发放消费券35909张,发放金额546.9万元。春节期间还联合相关部门推出“新春惠民大礼包”,持续推动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

2、宣传动员扩大知晓率。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标语横幅、宣传单等多样化宣传媒介,全方位加大非标电动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广度。印发《致全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的一封信》40万份,详细介绍淘汰置换的对象、流程、回收价格、优惠措施等内容;充分发挥“茶花姐”视频号讲方言、传播广的优势,吸引4万人观看宣传视频。联合通信运营单位,持续向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推送温馨提醒。

3、组织专场活动提供便利。指导品牌经销商和电动车行业协会在广场、企业、学校、产业园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人员集聚场所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集中淘汰置换专场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已举办63场集中淘汰置换活动。现场提供旧车淘汰、置换选购、新车调试、上牌投保、旧车处置等一站式服务,吸引广大车主积极参与淘汰置换活动。

4、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协会拟定旧车最低回收指导价,以保证群众的利益。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单位2300家次,执法抽检6批次,查处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电动车、加装、改装电动车案件14起,罚没金额6.84万元。同时将“浙江e行在线”纳入基层智治系统贯通应用,组织全市455名基层网格员开展日常巡查,截至目前,共巡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058家次,发现问题线索85个,完成整改85个。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宣传《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引导广大车主自觉遵纪守法、早日淘汰非标车。

2、继续指导镇乡街道、行业协会、经销商多组织专场活动,加大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力度;继续动员各方力量实施各种优惠政策,真正让利于民,吸引更多车主参与淘汰置换。

3、继续执法检查,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联合检查等。以打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问题、价格欺诈行为、非法加装改装等行为为重点,严肃查处相关案件,惩处违法分子,曝光典型案例,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非标电动自行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