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0783K15043025N/2023-208243 | 发文字号: | 东政发〔2023〕7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3-12-19 |
主题分类: |
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东阳市拟设立东白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现公告内容如下:
一、区域面积:拟设立东白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面积为68.15平方千米。
二、行政区域位置:浙江省东阳市。
三、拟设立东白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四至范围:东至嵊州交界线,南至巍山镇罗店村定国隧道,西至S211道路,北至诸暨交界线。
四、保护对象:拟设立东白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
五、公示期: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19日。
六、反馈途径: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公告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东阳市林业局,邮编:322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66239151@qq.com。
4.联系人:何乔乔,联系电话:86652207
附件:《拟设立东白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图》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印发
附件
拟设立东白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