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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23-207774 发布机构: 东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12-06 18:18: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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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公布东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2-06 18:18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征地服务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要求,对比金华、义乌、永康等各县市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重新公布。

二、主要内容

(一)征地区片级别划分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文件规定要求各县(市、区)划定征地区片原则上不超过三个,为了与原补偿制度相衔接,做到平稳过渡,新一轮征地区片级别划分仍延续上一轮区片调整成果,分为三个区片。将吴宁街道、白云街道、江北街道划为一级区片;将六石街道、城东街道、南市街道、横店镇、南马镇、巍山镇、歌山镇、千祥镇、湖溪镇、画水镇划为二级区片;将虎鹿镇、东阳江镇、马宅镇、佐村镇、三单乡划为三级区片,每个区片分农用地(不含林地)类、林地类和未利用地类三种地类制定不同的补偿标准。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文件规定要求全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征收农用地(不含林地),一类地区不低于6.2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5.6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4.8万元/亩。东阳市属于二类地区,新一轮各区片征收农用地(不含林地)区片综合地价为:一级区片68000元/亩,二级区片61000元/亩,三级区片57000元/亩,不低于二类地区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5.6万元/亩)。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文件规定要求征收林地和农民集体所有未利用地,按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60%执行。新一轮征收林地和农民集体所有未利用地,按征收农用地(不含林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70%执行。一级区片47600元/亩,二级区片42700元/亩,三级区片39900元/亩。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文件规定要求土地补偿费不得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新一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构成比例为40%和60%。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李东

联系电话:0579-8662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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