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3-31 17:31 来源: 东阳市人民政府 字号: [ ]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浙江、法治金华建设工作部署,把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市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作来抓,大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全市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1.笃学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等重要内容列入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通过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专题法治学习3场390余人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八进”活动,全市81个机关部门、单位及镇乡街道,160余所学校,380多个农村基础组织共2万人次积极参与该活动,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紧跟热点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先后开展主题宣传活动300余场,覆盖群众75万人。

2.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一以贯之落实好省政府和金华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市铺开“一把手”述法工作,述法主体达到300余人次,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为100%,全方位提升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3.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各级政府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宣誓率达100%。加强法治监督能力,深化党委领导下的法治督察,以考评监督督促各部门、单位更好、更快落实各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二)着力推进试点创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构建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以司法部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成立全省首家县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代表市委、市政府履行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并在18个镇乡街道成立派出机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实现县乡一体建设。两办出台《东阳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厘清执法协调职责,规范执法监督,为工作运行提供制度保障。组建行政执法监督员126名,系统化实施标准培育,开展培训提升、科学评价和基础保障三项工程。2022年,共开展执法监督98起,案卷评查167份,整改问题374个,专题培训1101人次。相关做法在《浙江政务信息专报》《浙江信息》刊发,得到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储厚冰批示肯定,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作为唯一县级代表在全国试点交流会上发言。

2.推动法治数字化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核心,认真“进跑道、抓基础、强应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数智应用”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第五批“数字法治好应用”、全省首批“数字司法好应用”,并作为“一地创新、全省共享”项目在省内贯通推广,相关做法在全省政府法务暨“最佳实践”现场会上作交流发言。“网格智治”被省政法委评为揭榜认领项目,实有人口综合治理应用已列入省公安厅数字法治重大应用建设责任清单,被金华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数字法治推广奖。

3.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出台《东阳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正式通告《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2022年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事项划转后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达到了1779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占比整体执法事项达到34.6%,覆盖75%以上执法领域。采取全域全面分类赋权,按中心镇、库区镇乡和其他镇乡(街道)三种类型分别予以赋权,实行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打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样板。

(三)着力强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整治提升自由裁量权。深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整治提升,编制《东阳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教科书式”执法指引(模板)》,建立标准化裁量行使规则,组织“大综合一体化”1+8执法部门制定本单位自由裁量“教科书”;建立规范化配套制度,制定实施规则、基准公开、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37项,评选自由裁量典型案例3例;建立颗粒化裁量基准,牵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1419个,涉及61个方面909项执法事项,高频事项执法裁量基准细化率达到100%,合理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

2.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通过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体化运行、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专项整治行动等举措,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减压阀”的作用。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问责体系,无故不出庭的在全市通报问责,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2022年全市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为100%。截至目前,我市行政复议调撤率为36.78%,高于金华地区平均水平(33.8%),各项考核在金华市市区考核中名列前茅。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2022年共审查市政府行政合同9个,提出审查建议及意见150余处,被采纳率约80%;审核市政府(市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17个,提出审查建议及意见350余处,被采纳率约90%;开展常务会议议题初审170余件;积极落实上级要求及时编制2022年度东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决策程序制度的刚性约束,强化依法决策底线意识。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目录的通知》要求,督查各行政执法单位,对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承接到位,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全市下放行政许可事项282项。

(四)着力坚持源头治理,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1.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升级。“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整体智治改革全域推进,“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治理体系持续迭代,“基层治理四平台”支撑作用进一步强化,如期完成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3.0版和矛调协同应用系统的迭代升级和推广应用,事件有效率、事件量等考核指标均居金华前3。总结南马镇试点经验,全面推进镇乡(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重点突破制约镇乡(街道)法治建设的“痛点”“堵点”,提升镇乡(街道)法治化水平。继续开展“后陈式”法治村建设,努力实现年底100%覆盖目标。

2.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格局进一步优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推进“一警情三推送”“主官办信”等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层级化解机制,矛盾纠纷化解“136”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开展“信访积案清零”攻坚行动,上级交办773件省级以上信访积案已于5月底全部清零。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将“共享法庭”打造为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最小支点。自2021年11月份以来已建立352个“共享法庭”,已于2022年6月份提前实现镇乡(街道)全覆盖的年度目标。

3.法助共富能力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完善政务服务权责清单,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认领率100%。持续放大“无证明城市”改革先发优势,拓展延伸“无证明”办理范围,压缩固化部门核验时间,加强改革督查,把便民利民落到实处。开展“法援惠民生+X”活动,实施法律援助受理审查一体化通办,有效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今年以来共解答法律咨询577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32件,法律帮助案件705件。

4.法治人才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大法治人才储备力度,建立法治人才库,把法治人才工作纳入市委人才培养总体规划。截至目前,18个镇乡(街道)至少具有1名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人员,公职律师覆盖率为50%。深化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全市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持证率达91%,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一年,我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一)普法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去年《金华市法治宣传效果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我市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效果的评价低于金华市平均水平,涉及的政府普法成效、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效果、居民用法意识等7项调查结果不尽如人意。

(二)基层法治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随着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下沉,镇乡(街道)承担大量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法治意识、法治能力、力量配备等跟不上实际发展的需要,容易引发一系列后续矛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司法所建设、民主法治村创建等工作支持力度不够,导致镇乡两级争先创优积极性不足。

(三)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部门和乡镇在工作中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效率、轻法治”等问题,法治意识不够牢固,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及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均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举措

2023年,我们将准确把握新形势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坚持服务为先,不忘民生之本、夯实法治之基,争取在法治东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上取得更好的成绩,具体计划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到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全面依法治市督察制度,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压实各责任单位法治建设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强化网上监督与网下监督联动推进,让监督环节实现数字化留痕,精准化监督。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围绕“削减存量、控制增量”的工作要求,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化解集中攻坚”行动,努力实现行政案件总量、败诉率“双下降”。

(三)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充实执法队伍,加强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民众密切关注领域的执法力度。完善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案件会商工作机制,提升行政行为质量。做实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

(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紧抓“关键少数”,认真组织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强化推动责任落实。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智慧普法、全时普法,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围绕矛盾纠纷化解“一件事”集成改革,大力推广“线上调”“掌上办”,实现系统之间的无缝衔接,破解基层法治力量薄弱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