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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须强制报告
“卫”“检”联合进“医”线开展专题宣讲

发布日期: 2024-01-17 15:48 来源: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守护‘祖国的花朵’……”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市卫健局联合开展全市医疗系统“强制报告进医院 检医携手护成长”专题培训,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受侵害强制报告制度,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宣讲中,检察官以未成年人受侵害强制报告制度出台的背景为切入点,结合真实案例,重点围绕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强制报告制度的意义、强制报告制度的内容及程序以及需要报告的9类情形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地讲解。

2020年,最高检与国家监察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团中央、全国妇联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必须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意见》规定居(村)民委员会,学校、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者,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院等救助机构,社工机构,旅馆等,凡是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都是强制报告部门。上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公职人员都有强制报告的义务。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了强制报告制度。

与此同时,检察官还指出,建立强制报告制度能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能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干预难、追责难等问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就要报告,例如遭到被殴打致伤可能涉及被虐待等情形,如能及时处理,将有可能保护一个孩子的未来。”宣讲结束后,检察官与参与培训的医务人员现场互动,医务人员就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情形是否需要报告提问,检察官现场答疑解惑。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民心工程,凝心聚力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我们将认真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在了解自己法定义务的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履行和积极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市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将制度内容传达给全体医护人员,让全体医护人员切实了解强制报告制度的必要性,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东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