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286Q/2024-222069 | 发布机构: | 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
---|---|---|---|
公开日期: | 2024-12-13 09:40: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调整东阳市城乡公交票价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化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完善公交票价机制,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出行需求,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阳市深化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24〕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浙江省价格条例》《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
3.《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令)、《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
4.《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阳市深化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24〕8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收费项目和标准、配套优惠政策、执行时间等三个方面内容。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1.东阳市城乡公共交通票价实行2元一票制,统一票价为2元/人次;
2.优化城乡公交线路,设置乡镇中转站,开通行政村至中转站、中转站至城区客运站线路,实行分段收费。
(二)配套优惠政策
1.持东阳市市民卡、公交IC卡享受9折优惠。
2.优待乘车对象:
(1)享受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对象:70周岁(含)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金华籍退役军人、“两参”人员(参战退役人员和参试退役人员)、“三属”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人、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无偿献血超过4000ml,持献血办发放的证件)、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等人员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凭相关证件(儿童免证)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
(2)享受半价乘坐城乡公交车对象:60-69周岁(含)老人、身高1.2-1.5米儿童等人员凭相关证件(儿童免证)享受半价优惠。
3.实行优待乘车的城乡公交线路:东阳市域范围内,包括城区、城乡所有公交线路。
4.除以上内容外,其他公交优惠政策,按交通运输部门相关政策执行;上级文件另有专门规定的,按专门规定执行。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张惊雷
政策咨询电话:0579-86655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