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忠良工伤认定申请的举证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19 16:21 来源: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杭州圣兴建筑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10月31日受理吴忠良(33072419********19)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吴忠良以“是杭州圣兴建筑有限公司的职工,2023年12月23日16时50分许在杭州圣兴建筑有限公司分包的东方诚品四期项目上班时被掉落的瓦片砸伤左肩及腰背部”为由,向本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若你单位认为不是工伤,须在本通知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交不是工伤的证据和答辩材料。逾期不举证,本局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振兴路609号426办公室(东阳市工伤认定中心)

联系电话:0579-86907302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

一审:陈佩莎

二审:邵健

三审:单贵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