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编号 | JH30DH2024021286021558 | 事务类型 | 事务效能 |
来电时间 | 2024-02-12 13:46:02 | 答复时间 | 2024-02-21 11:07:20 |
来电内容 | 2月12日,市民和家人共11个人在东阳市横店镇××××景区游玩。在景区大门口坐了观光车30元/人,司机开到了瀑布(只坐了一站)就让市民他们下车了,市民让司机再转一圈,司机不同意,表示这个是一号线,去其他景点要换乘。市民没有在景区看到有几号车乘坐的公示,要求退款并道歉。 | ||
办结情况 | 已办结 | ||
答复内容 | 经核实,景区工作人员当日已联系您沟通解释,为表示歉意,景区同意给您退款180元,您接受该协商处理方案。感谢您对东阳旅游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