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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市民和家人共11个人在东阳市横店镇××××景区游玩。在景区大门口坐了观光车30元/人,司机开到了瀑布(只坐了一站)就让市民他们下车了,市民让司机再转一圈,司机不同意,表示这个是一号线,去其他景点要换乘。市民没有在景区看到有几号车乘坐的公示,要求退款并道歉。

发布日期: 2024-02-23 12:46 来源: 12345(8890)话务平台 字号: [ ] 浏览次数:
事务编号JH30DH2024021286021558事务类型 事务效能 
来电时间 2024-02-12 13:46:02答复时间 2024-02-21 11:07:20
来电内容

2月12日,市民和家人共11个人在东阳市横店镇××××景区游玩。在景区大门口坐了观光车30元/人,司机开到了瀑布(只坐了一站)就让市民他们下车了,市民让司机再转一圈,司机不同意,表示这个是一号线,去其他景点要换乘。市民没有在景区看到有几号车乘坐的公示,要求退款并道歉。

办结情况 已办结 
答复内容

 经核实,景区工作人员当日已联系您沟通解释,为表示歉意,景区同意给您退款180元,您接受该协商处理方案。感谢您对东阳旅游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