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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4-12 10:36 来源: 办公室(法制科) 字号: [ ] 浏览次数: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 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东阳市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市行政中心东楼四楼411室)处,邮编:322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11674737@qq.com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  4  月 24日。(一般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少于30日)。

联系人:葛舒婷

联系电话:0579-86869192

附件:1.关于《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4年修订) 》起草说明

附件2:关于《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4年修订)》起草说明.doc附件1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通知(2024修订).doc

东阳市司法局

2024年 4 月12 日



关于《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代拟稿)于 2024  年  4 月12  日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 10天的公示期,截止 4  月 24  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 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东阳市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市行政中心东楼四楼411室);邮编:3221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箱:411674737@qq.com。

联系人:葛舒婷;联系电话:15215891863。

东阳市司法局

2024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