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编号 | JH30DH2024040586127493 | 事务类型 | 事务效能 |
来电时间 | 2024-04-05 14:31:13 | 答复时间 | 2024-04-17 08:30:40 |
来电内容 | 4月5日,市民去医院看妇科,当时有两个人过来搭话说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花园大道××门诊的妇科很好,之后市民就去了××门诊看妇科,门诊收费了3383元,市民认为收费太贵,价格不合理,与诊所协商,退了市民1015元,市民要求××门诊退还剩余的2368元,望部门处理。 | ||
办结情况 | 已办结 | ||
答复内容 | 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被诉诊所再给您退1368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