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划分标准

发布日期:2024-04-0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金华市住建局


为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评价,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体现充分竞争,经研究,现对调整后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进行公布,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信用等级划分标准

(一)企业等级划分标准

1.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

A级:综合得分在103分(含)以上的;

B级:综合得分在90(含)-103分的;

C级:综合得分在75(含)-90分的;

D级:未列入A、B、C等级,且未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或我市建筑市场慎用企业名单等其他情况的企业;

E级:被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或我市建筑市场慎用企业名单等其他情况的企业。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

A级:综合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

B级:综合得分在80(含)-95分的;

C级:综合得分在75(含)-80分的;

D级:未列入A、B、C等级,且未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或我市建筑市场慎用企业名单等其他情况的企业;

E级:被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或我市建筑市场慎用企业名单等其他情况的企业。

3.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

A级:综合得分在105分(含)以上的;

B级:综合得分在95(含)-105分的;

C级:综合得分在80(含)-95分的;

D级:未列入A、B、C等级,且未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或我市建筑市场慎用企业名单等其他情况的企业;

E级:被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或我市建筑市场慎用企业名单等其他情况的企业。

(二)项目负责人等级划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

1.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等级划分标准

A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113分(含)以上;

B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110(含)-113分;

C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103(含)-110分;

D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90(含)-103分;

E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90分以下的,无不良行为的。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负责人等级划分标准

A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111分(含)以上;

B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107(含)-111分;

C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103(含)-107分;

D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90(含)-103分;

E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90分以下的,无不良行为的。

3.总监理工程师等级划分标准

A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108分(含)以上;

B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103(含)-108分;

C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98(含)-103分;

D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85(含)-98分;

E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85分以下,无不良行为的。

具体等级划分标准我局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调整一次,有不良行为的项目负责人不纳入信用等级划分。

二、信用分值计算方式

企业信用分来源于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结合企业施工现场得分(原企业基础信用分不再计入),形成企业信用综合得分,其中,企业信用分占30%,企业施工现场得分占70%,请各单位及时查看良好信息录入采集情况。

项目负责人信用分来源于金华市建筑业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有效得分。

三、信用等级评价周期

每季度末月26日零时取当月25日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管理平台上的企业信用分值,每季度公布一次,下季首月10日(含当日)后采用新公布的信用等级。

每月末取金华市建筑业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项目负责人信用分值,每月公布一次,下月10日(含当日)后采用新公布的信用等级。

因网络传输等原因不能及时获取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管理平台、金华市建筑业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信用分值,信用等级、信用得分公布时间顺延。

四、其他                      

本划分标准自2024年4月28日起施行,原《关于公布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同时废止。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8日




关于公布2024年度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划分标准

发布日期:2024-04-0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金华市住建局


为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评价,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体现充分竞争,经研究,现对调整后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进行公布,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信用等级划分标准

(一)企业等级划分标准

1.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

A级:综合得分在103分(含)以上的;

B级:综合得分在90(含)-103分的;

C级:综合得分在75(含)-90分的;

D级:未列入A、B、C等级,且未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或我市建筑市场慎用企业名单等其他情况的企业;

E级:被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或我市建筑市场慎用企业名单等其他情况的企业。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

A级:综合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

B级:综合得分在80(含)-95分的;

C级:综合得分在75(含)-80分的;

D级:未列入A、B、C等级,且未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或我市建筑市场慎用企业名单等其他情况的企业;

E级:被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或我市建筑市场慎用企业名单等其他情况的企业。

3.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

A级:综合得分在105分(含)以上的;

B级:综合得分在95(含)-105分的;

C级:综合得分在80(含)-95分的;

D级:未列入A、B、C等级,且未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或我市建筑市场慎用企业名单等其他情况的企业;

E级:被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或我市建筑市场慎用企业名单等其他情况的企业。

(二)项目负责人等级划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

1.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等级划分标准

A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113分(含)以上;

B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110(含)-113分;

C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103(含)-110分;

D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90(含)-103分;

E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90分以下的,无不良行为的。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负责人等级划分标准

A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111分(含)以上;

B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107(含)-111分;

C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103(含)-107分;

D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90(含)-103分;

E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90分以下的,无不良行为的。

3.总监理工程师等级划分标准

A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108分(含)以上;

B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103(含)-108分;

C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98(含)-103分;

D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85(含)-98分;

E级:项目负责人得分在85分以下,无不良行为的。

具体等级划分标准我局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调整一次,有不良行为的项目负责人不纳入信用等级划分。

二、信用分值计算方式

企业信用分来源于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结合企业施工现场得分(原企业基础信用分不再计入),形成企业信用综合得分,其中,企业信用分占30%,企业施工现场得分占70%,请各单位及时查看良好信息录入采集情况。

项目负责人信用分来源于金华市建筑业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有效得分。

三、信用等级评价周期

每季度末月26日零时取当月25日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管理平台上的企业信用分值,每季度公布一次,下季首月10日(含当日)后采用新公布的信用等级。

每月末取金华市建筑业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项目负责人信用分值,每月公布一次,下月10日(含当日)后采用新公布的信用等级。

因网络传输等原因不能及时获取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管理平台、金华市建筑业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信用分值,信用等级、信用得分公布时间顺延。

四、其他                      

本划分标准自2024年4月28日起施行,原《关于公布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同时废止。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