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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发布日期:2024-06-20 09:01 来源: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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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对象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贫困残疾户已包括在以上三类对象中)。

2.经相应资质机构鉴定的C、D级农村危房户、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人均房屋占地面积少于15平方米)。

二.因灾倒塌、损坏的房屋和明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可不鉴定,由村(居)民委员会、镇乡街道出具房屋安全情况说明。

三.已享受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救助的农村困难家庭不再享受救助政策,已享受修缮救助5年(含)以上且非人为原因再次变为危房的可继续享受修缮救助。

四.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应以资格认定时是否符合救助条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