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编号 | JH30DH2024052886134033 | 事务类型 | 事务效能 |
来电时间 | 2024-05-28 22:14:57 | 答复时间 | 2024-06-03 08:27:48 |
来电内容 | 5月28日晚上,市民在东阳市吴宁街道振兴路夜市打了一辆出租车(浙G××××8),到东阳市吴宁街道樟苑路,一共收了市民11.5元,并且还没有将市民送到目的地。市民认为收费价格过高,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解退费。 | ||
办结情况 | 已办结 | ||
答复内容 | 经查实,你们一共两位女士,在5月28日晚9时50分从振兴路口加贝附近上该车,同该车司机说到樟苑路(无具体目的地),您俩上车后该司机给你们起步打表,途经人民路-环城北路-樟苑路,后又说要到汉东大楼。该司机调头时,又说不去了就在这下。此时下车时间是晚上10时04分。此时的计价器显示车费11.50元,你们支付了车费11.50元后走了。不是司机不肯把你们送到目的地,而是您俩认为车费价格过高,不要司机继续送。该司机全程营运操作规范,无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