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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24-21738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07-26 10:1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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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吴宁街道等18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7-26 10:12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赋权工作科学性、精准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5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2022年7月15日赋权的乡镇(街道)处罚事项进行调整。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吴宁街道等18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

二、主要内容

(一)赋权事项和管辖区域。调整后吴宁街道、白云街道、江北街道、六石街道、城东街道、南市街道、歌山镇、千祥镇、画水镇、佐村镇和三单乡等11个乡镇(街道)在各自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统一行使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消防救援、自然资源等5个领域41项行政处罚权;横店镇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统一行使电影、发改、公安、广电、建设、交通运输、教育、林业、民政、农业农村、气象、人防、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行政、文化旅游、消防救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20个领域396项行政处罚权;南马镇、巍山镇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统一行使发改、公安、广电、建设、交通运输、教育、林业、民政、农业农村、气象、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行政、消防救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17个领域354项行政处罚权;湖溪镇、虎鹿镇、东阳江镇、马宅镇在各自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统一行使建设、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行政、消防救援、自然资源等7个领域55项行政处罚权。

(二)职责权限。赋权事项调整后,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乡镇(街道)应及时移送。

(三)执法保障。业务主管部门应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业务指导等行业行政监管职责,加强乡镇(街道)案件办理的日常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办案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进行调整的,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公布。各乡镇(街道)应当向社会公开职责范围、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五)通告实施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仍由调整前原行政处罚单位继续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六)本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陈勇

联系电话:0579-8609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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