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03 15:32

信息来源: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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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始终坚持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建设协力共进。法制审核严格把关。获评“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先进单位。截至12月27日,共发出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事先告知书117起,决定书110起,处罚金额共计759.248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3万元;共发出催告44起,移法院10起;行政复议案件3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已审核行政合同65个,未发生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被司法局通报纠错的情况;完成1500余家企业和600余人环保处罚情况核查。承办金华市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工作会议。3月12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策法规会议在我市召开。率先完成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通过一对一指导,实行每日督促、每周通报,提前完成2023年度91家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填报工作。积极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联合执法队、保险公司、法律顾问开展环责险培训、宣传推广工作,56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补助金额共计19.43315万元。

(二)普法宣传推陈出新。持续打好“五个一”普法组合拳。注重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开展“沉浸式”法治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赴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东阳木雕博物馆”开展法治教育,邀请市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作题为《飞禽走兽老虎机实务与案例分析》专题法治培训,深入剖析飞禽走兽老虎机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条款、适用范围和典型案例;利用周一夜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生态环境保护题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注重工业企业“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精准普法,将普法工作与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业务培训相结合,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土壤地下水污染等重点企业普法培训2次,提高企业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送法上门,到横店集团开展《浙江生态环境保护题条例》及其他生态环境领域常用法律法规专题普法,联合东阳法院到危废企业开展“六五”环境日送法入企活动,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以赛促学,开展企业生态环境依法合规知识竞赛,经过4轮初选,普洛药业代表金华地区参加浙江省首届企业生态环境知识竞赛,荣获三等奖。注重青少年学法用法。组织260余名东报小记者,走进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横店圆明新园皇家实景动物王国”,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青少年法治研学活动;横店动物标本馆争创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完成基地升级改造;到江北小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普法宣传,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党建+业务”双向融合。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获评2023年度东阳市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争创省级清廉生态环保建设成绩突出单位;持续开展“巾帼文明岗”普法活动,在江北街道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宪法宣传活动等,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等,“面对面”向过往群众普及污染防治相关知识。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是 强化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生态环境局年度工作重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明确各科室、单位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一是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专家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二是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与生态环境执法相关的政策文件。

(三)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罚是否适当等。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参加执法资格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规范性与效能方面。不足方面是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如现场检查记录不完整、证据固定不规范等;面对新型环境违法问题(如跨区域污染、新业态环保监管)时,执法手段较为单一,执法效率和精准度有待提升。原因是执法培训体系不够完善,培训内容更新不及时,未能针对新型环境问题开展专项培训;执法资源配置不足,信息化执法设备配备不全,执法人员工作任务繁重,难以保证执法程序的严谨性。

(二)矛盾纠纷化解。不足方面是环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够健全,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作用发挥不充分,对环境信访案件的处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原因是各部门在环境纠纷化解中的协作不够紧密,缺乏专业的调解队伍。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围绕考核指标,抓依法行政。切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考核指标任务,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把法制审核关,严把监督整改关,争取复议诉讼“零变更”“零撤销”“零败诉”,力争考核排名前列。

(二)围绕常规工作,抓创新试点。一是争创省级试点项目。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项目、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项目、环境标准创新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持续开展环境健康理念推广活动。二是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联合各中队、保险公司持续推进环责险推广工作,完成投保任务,并给予资金补助。

(三)围绕普法宣传,抓特色亮点。结合省厅“十百千万”普法活动,持续开展公民生态环境法治素养提升“四大行动”。一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生态环境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每季度开展系统培训,以制度化推进法律法规知识常学常新。邀请公检法司领导到我局为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定期举办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二是开展企业(单位)人员生态环境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围绕我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25”总抓手,持续开展企业法律服务日活动。三是开展青少年生态环境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结合 “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 “6.30”浙江生态日、“12·4”宪法日等重要宣传日宣传主题,组织东报小记者到横店圆明新园皇家实景动物王国开展研学活动。四是开展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联合广厦大学环境能源学院基层生态环境普法员队伍,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环保普法志愿服务;联合公检法司、妇联等部门,常态化开展环保普法活动,实现环保普法宣传从“独唱”变“合唱”,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