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83MB0N94570U/2025-223867 发布机构: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5-10-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浏览次数: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0-29 ????

各所(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守牢安全底线,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2025年度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




2025年度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净化市场环境、消除风险隐患、促进公平竞争为总目标。在常态化日常监管基础上,加强无照经营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合法场所或擅自改变场所性质、存在严重生产安全隐患或环保等问题的无照经营行为;进一步引导大众创业创新发展,对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帮助指导办理相关证照,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排除全市无照生产经营单位。

二、监管重点

餐饮、食品生产流通、药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重点监管领域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制造、运输和销售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如成品油零售)、涉爆粉尘、工矿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等领域的无照经营行为;各类工业生产、制造领域(尤其是劳动密集型)的无照经营行为;利用违法违规建筑从事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无照从事“景点”经营,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与全市各类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网格化渠道加大宣传、排查、预警,推动规范亮照,积极引导和帮助具备条件的无照经营者办理登记手续,严肃查处违法情节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行为。从日常监督过程中掌握的难点重点出发,强化工业园区、校园周边、各类市场、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等区域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经营的整治力度。

三、时间安排

(一)排查宣教阶段(10月15日前)。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检查、日常监管、市场经营主体年报等工作,进一步深入排查辖区内的无照经营情况,根据掌握的辖区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建立无照经营主体信息台账,分轻重缓急跟踪处置。

(二)规范整改阶段(10月底前)。各单位要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出的无照经营主体分类处置,经营时间较短,社会影响不大、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督促整改、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对经营时间较长、规模较大、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的,及时进行查处。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底前)。在整改期限内仍未办理相关手续或停止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处,涉大面积、区域性、行业性、群发性的无照经营活动要上报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潜在区域集中、社会危害严重、查处难度大的群发性无照经营行为可报请市局抽调全局精干力量整治。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各单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回顾总结,严防被查处的无照经营行为死灰复燃,通过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协调好管辖区域的无照经营查处基础工作,将无照经营查处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一厂多租”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商环境提升、根治欠薪等工作有机结合,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岗位履职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确定整治重点和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提升数字化监管,完善协同监管。要充分利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证照监管信息在部门之间实时流转、实时抄告、实时留痕、一网归集。对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情况复杂、查处难度大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通过力量联合加大整治力度。积极做好宣传教育为前提,对拒绝、阻碍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确需公安部门配合的应及时通报,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经营行为。执法人员要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原则,依法开展无照经营行为治理。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事项,要依法将有关线索移交主管部门;对于不涉及行政审批的无照经营行为、法律法规明确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无证经营行为以及有证无照的经营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对具备办理证照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引导、帮助办理相应证照并指导,助力后续规范经营。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报刊、电台、广播、网络等媒介,宣传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为治理无照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震慑违法分子,引导入市经营者守法自律,形成良好社会共治局面。

请各所(分局)及时上报整治工作典型案例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于1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至市局信用监管科。

2025年度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pdf

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