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政府办公室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25-21674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5-07-01
文号: 东政发〔2025〕16号 文件登记号: GDYD00-2025-0005
有效性: 有效
浏览次数:

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东阳市木雕竹编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促进东阳市木雕竹编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十六届政府第八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促进东阳市木雕竹编家居产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木雕竹编家居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东阳市第十六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木雕家居千亿产业”目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1.支持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企业专业化发展,培育行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引导企业区分手工制作和机械生产,进一步挖掘细分行业、做优做强细分市场。引导企业优化产品形式、探索新模式、新场景与新兴国际市场,做“专”中式整装市场、做“精”东阳品质、做强东作家居“特”色品牌、拓宽发展“新”思路。开展竹木制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发展“以竹代木”“以竹代塑”,进一步开发竹制品、竹工艺和竹文化旅游业,推进竹工艺产业创新发展。

2.引导基地差异化发展。引导已入驻木雕小镇的大师、工作室、企业坚守匠心、专注工艺、做精品质、用心打造百年老店。引导企业引入智能制造、数字化管理等先进技术,以新质生产力提升企业竞争力。培育提升木雕小镇,对照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推进木雕小镇品质提升,招引一批大师工作室、设计类企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驻小镇,将木雕小镇打造成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小镇标杆。

3.增强平台服务功能。支持木材交易平台建设,加强原料进口保障,引导市场规范交易实现开票销售,打造集进口、加工、贸易、保税、物流、金融服务于一体的大宗商品进口交易平台,到2027年实现全市木材交易额60亿元以上。引导家具市场实行差异化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挥抖音电商直播基地以及“花园购”平台作用,带动电商产业发展。鼓励园区出台招引政策,引导小微企业向标准化产业园集群发展。

二、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

4.鼓励领军企业拔尖提档。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木雕竹编家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首次超过1亿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首次超过2亿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5.新增营收奖励。单家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且当年保持正增长的,以上一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不足2000万元的,按2000万元计算),增长幅度在6%(含)以内,给予新增营业收入0.2%奖励;增长幅度在6%—12%(含)的,给予新增营业收入的0.5%奖励;增长幅度在12%—20%(含)的,给予新增营业收入的0.8%奖励;增长幅度在20%以上的,给予新增营业收入的1.3%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6.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设计。支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设计能力,鼓励企业成立设计部门、组建设计师团队。年度内企业拥有3名(含)以上具有本科(含)以上设计类专业学历并在东阳市连续缴纳社保18个月(含)以上的设计师的,且企业在科技活动年报中有研发投入体现并较上一年度为正增长的(规上企业应在科技活动年报中体现研发投入情况,规下企业提供当年度研发费用专项报告),给予每家企业每年5万元专项补贴。

7.鼓励企业开发文创产品。鼓励企业深入挖掘木雕、竹编文化底蕴,发展以木雕、竹编等为基础的市场化网络化文创产品及业态,开拓国际市场。企业自主设计研发的木雕、竹编文化创意产品,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度每研发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权)的文创产品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度最高奖励5万元;文创产品年度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度每研发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权)的文创产品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度最高奖励10万元。

三、大力度做好人才培育

8.重视发挥大师作用。加强要素、待遇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推动大师经济做大做强。进一步提升大师推选评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做好大师后备人选梯队建设。出台大师工作室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专项细则,推动木雕、竹编等传统技艺传承创新和推广应用。

9.推进产学研融合。支持广厦大学、市职教中心打造特色高水平专业群,进一步探索木雕竹编家居领域专业人才中高本一体化培养新路径。支持广厦大学联合东阳木雕竹编家居企业、大师工作室以及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共建协同育人与协同创新体系,进一步探索科、教、产深度融合体制机制,创建高水平产业学院与科创平台,构建产学研良性循环新生态。

10.鼓励创作者参与奖项评选。对在“百鹤杯”工艺美术设计创新大赛、“百花杯”评审活动中获得金奖(百鹤金鼎奖)、银奖(百鹤奖)、铜奖(百鹤新锐奖)的作品,分别给予创作者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在浙江省工艺美术精品奖评审、浙江省(中国)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中获得金奖的,给予创作者2000元奖励,同一件作品以最高奖项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11.鼓励东阳木雕竹编文化传承。对木雕竹编相关专业毕业后两年内在我市从事木雕、竹编技艺工作的学徒,签订劳动合同及工作均满一年(含)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中职毕业生每满一年给予个人1.2万元的就业补贴,高职毕业生每满一年给予个人2.4万元的就业补贴,本科(含)以上毕业生每满一年给予个人3.6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三年。

12.加强师带徒考核补助。鼓励大师潜心技术创新、悉心传授技艺、热心带徒,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东阳木雕竹编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东阳木雕竹编省级非遗传承人带徒,签订带徒协议(签订协议时徒弟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下),3年内每带一名徒弟给予大师每月800元带徒补贴(每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享受带徒补贴最多3人,每名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遗传承人享受带徒补贴最多2人)。

13.推进大中小学一体化职业教育。鼓励广厦大学、大师工作室、木雕竹编家居企业与我市有关中小学合作,聚焦木雕竹编家居领域建设大中小学一体化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编写木雕竹编非遗教育相关乡土教材,从小学生开始每年定期开展木雕竹编家居的非遗教育与职业体验活动,培养东阳市中小学生对木雕竹编技能学习的兴趣爱好,吸引更多的东阳籍青少年报考木雕竹编相关专业。

四、持续打响东阳木雕竹编家居产业品牌

14.支持企业外出参展。木雕竹编家居企业参加中国工艺美术博览会、中国(浙江)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的,给予每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0.4万元的展位费(不含装潢费用)补助,展位费少于补助标准的按实补助,单家企业同一展会最高补助5万元。

15.培育做强集体商标。完善相关集体商标品牌准入、培育、管理、保护和退出机制,提升品牌美誉度。加强对集体商标使用企业产品的质量跟踪和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抽样检测。推进“区域品牌+企业品牌”母子品牌建设,成立集体商标授权企业展示中心,加强集体商标的展示推广,不定期组织授权使用企业开展考察学习、交流研讨等活动。

16.加强产业品牌宣传。持续在有影响力的传统媒体、市内主干道、新媒体等平台进行东阳木雕竹编家居产业的整体宣传推广,持续打响东阳木雕竹编家居产业区域品牌影响力。组织举办中国(东阳)“百工杯”全屋木质家居设计创作大赛、东阳市工艺美术大师创新创作大赛、东阳市木雕家居十大精品创作大赛和中国(东阳)木雕竹编工艺美术博览会等活动,鼓励创先争优示范引领。

五、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17.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持续推动木雕家居及竹工艺企业采用先进设备和工艺实现节能减排全流程绿色制造,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和绿色低碳工厂创建,顺应绿色消费理念,从技术、生产、管理上全过程推进绿色转型发展。

18.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加强行业质量监管和诚信建设,鼓励家具市场、企业展厅销售的家具规范使用“一证一书一卡”(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和销售标签,确保产品标识标注和明码标价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规定,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19.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协会在加强党建引领、激发协会活力,培育会员成长、推进政企交流,参与标准宣贯与制定、引导行业自律、打造行业品牌,融入政府活动、提升行业影响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强木材贸易企业、家具制造企业、文创产品企业、销售市场等全产业链各环节企业间的交流,推动全产业链全面协同发展。

六、附则

本意见实施前我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已出台的涉及木雕竹编家居行业金融、财政、人才、科技、商务等专项扶持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意见中的各类财政扶持政策,根据企业上年度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执行差别化政策。本意见对企业的各项奖励补助资金来源为财政安排的年度预算资金。奖励以企业申报并经核实的自然年数据作为奖励依据。

本意见自2025年8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印发

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东阳市木雕竹编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pdf

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