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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强公证+执行证书”双轮驱动 东阳市公证处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26-06-04 10:19 来源: 司法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以下简称“赋强公证”),如同为债权上了一道“安全锁”,但其效力的最终实现,关键在于后续环节的顺畅衔接。当债务履行出现风险,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本身并不能直接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债权人还必须向原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才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东阳市公证处围绕去年办结的某银行与浙江某建设公司、浙江某酒店的金融借款合同赋强公证,有序开展了执行证书出具的预备工作。面对这笔几千万元授信额度、多层担保的复杂金融业务,我们不仅让债务人、担保人知晓并接受“放弃诉权、直接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更为未来可能发生的债务违约情形,预设了一条清晰、快捷的权利实现通道。

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浪潮中,东阳市公证处积极响应“公证规范优质”行动号召,将服务触角延伸至金融风险防控与债权实现的环节。成功拓展赋强公证业务后,我们并未止步,而是将目光精准投向赋强公证的“后半篇文章”——执行证书的出具与配套服务,致力于打造从风险预防到权利实现的闭环式公证法律服务链。

专业化筑基,让“纸面权利”具备“强制生命力”。?

公证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还对各方当事人就主体资格、合同内容、担保物权属、履约意愿等关键要素进行多维度询问,确保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给付内容具体。东阳市公证处还设计了《承诺书》条款,事先明确了未来申请执行证书时的核实程序(如当面、信函、电子、电话等多种核实方式及其法律效果)、债务人地址确认及变更通知义务、异议期限等,为执行证书的规范、快速出具铺设了“程序轨道”。

数字化赋能与流程优化,为权利实现按下“加速键”。

东阳市公证处积极响应“强化数字赋能”的号召,探索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建立赋强公证与执行证书申请的衔接机制,力争在债权人提出申请后,能依托前期完善的档案基础,实现快速审核、精准出证。

价值彰显:从“诉累减负”到“营商促优”。

东阳市公证处的“赋强公证+执行证书”全流程服务,对于某银行等债权人而言,是一剂“定心丸”,降低了不良资产处置的周期与成本,保障了金融债权的安全快速回收。对于浙江某建设公司等市场主体而言,在获得融资支持的同时,通过承诺,提升了自身信用形象且因避免了潜在的漫长诉讼程序,实质上节约了潜在的纠纷解决成本。

东阳市公证处持续关注执行证书所涉债权的实现情况,通过公证处办理的赋强文书,因前期公证阶段已对关键证据进行严格审查与固定,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明确,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后,法院亦可快速立案并采取财产查控措施,债权得以高效回收。

东阳市公证处将以此次赋强公证及执行证书配套工作为契机,持续深化“公证规范优质”行动,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链条,让公证制度在预防纠纷、保障债权、优化营商环境的道路上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