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358H/2025-1010429099 | 发布机构: | 东阳市公安局 |
|---|---|---|---|
| 公开日期: | 2025-1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阳市公安局严格规范公安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等依法不予处罚和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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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轻微不罚”制度,规范公安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调整公安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等依法不予处罚和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通知》(浙公办〔2024〕147号),结合东阳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2.上级文件:浙江省公安厅浙公办〔2024〕147号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正文核心要求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准确把握适用情形、明确责令改正要求、慎用行政强制措施、落实执法全程记录;二是落实教育措施:办案单位实施不予处罚时,采取相应教育措施;三是注重总结宣传:注重总结宣传,广泛宣传“轻微不罚”工作经验。
(二)附件清单内容
一是不予处罚清单:含 22 项轻微违法、45 项初次违法;
二是不予行政强制清单:含 7 项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形、2 项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形。
四、实施时间
自2025年12月21日之日起长期施行,上级政策调整时从新规定。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公安局
解读人:卢俊
联系电话:0579-8609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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