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K15043025N/2021-161827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及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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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21-09-28 14:59: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东阳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东阳市涉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9-2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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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组织开展对涉及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相关文件集中清理,对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的政策文件予以修订或废止。
二、主要内容
废止下列文件:
(一)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东阳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东政办发〔2015〕234 号)
废止理由:文件制定依据《浙江省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浙政办函〔2014〕61号)已废止,2018年1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对市场主体激励与惩戒作出规定,且文件内容与《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存在冲突。
(二)废止文件《东阳市涉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3〕269 号)
废止理由:文件制定依据《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05〕135号)已废止,《东阳市涉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部分内容与《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不符,存在扩大惩戒范围问题。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张玲玲
联系电话:8665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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