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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25-1010440289 主题分类: 农业水利综合类
发布机构: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12-09
文号: 东政办发〔2025〕30号 文件登记号: GDYD01-2025-0012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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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09 ????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东阳市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实施办法》已经市十六届政府第九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水利部“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要求,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浙江省农村供水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0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原则,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政府主体责任、水务部门监管责任、统管单位运行管理责任,逐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建立县域农村供水专业化运维服务管护平台,健全县域统管标准服务、运营管理、监管责任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全覆盖,农村供水工程良性稳定运行,推动全市城乡饮水“同质、同管理、同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东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乡镇水厂、联村水厂及单村供水站等,不包括由用水户自管自用的分散供水工程。

三、主要内容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农村供水安全负主体责任,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一)强化县级统管责任

1.统管单位承担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职责,对全市农村供水安全负运行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1)实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2)制定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及规程并张贴上墙;

(3)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管理人员熟练掌握供水设备操作技能;

(4)及时做好药剂配送及加药服务;

(5)按规定对水源、水厂(站)、管网开展巡检,做好巡查记录;

(6)定期对供水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做好维护记录;

(7)健全水质检测制度,配足水质检测设备、检测人员,按规定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进行化验分析,“千吨万人”水厂应配备独立的水质化验室;

(8)编制安全应急预案并适时修订,开展应急演练。

2.统管单位要加快推进取水、制水、输水、用水全流程感知体系建设,实现水质、水量、水压等数据实时监测。

3.统管单位要科学设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配备专业化运维管理队伍,单村供水站按照不低于0.2人/站配备专业管护人员。

4.统管单位要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专业化、长效化和信息化管理,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畅通24小时供水服务电话,快速受理供水咨询、开户、报修等事项;依托规模化水厂等合理设置农村供水服务网点,打造2小时服务圈。

5.统管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建立供水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做好工程抢修、抗低温冰冻防御和应急送水等应急保障。

6.统管单位要定期评估工程供水能力,开展管网供水水压和漏损监测,提出新建供水工程和管网更新改造计划建议。

7.统管单位要建立用水申请开户制度,创新水费收缴方式,逐步推广使用智能水表,运用水费预存、银行代扣或在线支付等方式提高缴费便捷度。

(二)强化部门协同

1.市水务局对全市农村供水安全负行业监管责任,统筹全市农村供水工作,指导和监督统管单位落实供水统管责任,负责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日常抽查等工作。

2.市发改局负责核定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

3.市财政局统筹各级资金,做好农村供水工程运维经费保障有关工作。

4.市卫健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卫生健康评价、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等工作。

5.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按照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相关环境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水源水质监测。

6.市税务局、市供电公司负责落实税费、用电优惠政策。

7.镇乡街道对辖区内农村供水安全负主体责任,负责做好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的政策处理、供水纠纷调解、工程长效管护的监督检查、居民安全用水和有偿用水意识的宣传引导等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将水源保护、水费缴纳等纳入村规民约,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配合做好水费收缴、供水设施保护和供水问题反馈。

(三)强化资金保障

1.农村供水统管资金来源包括供水企业自筹、水费收缴、上级补助资金、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等。

2.农村供水工程严格实行水费征收、“一户一表”计量收费制度,鼓励推行分类水价、阶梯水价制度,鼓励安装智能水表,实行智能缴费。对村内供水管网“一户一表”改造完成的村实行收费到户,对未完成“一户一表”改造的村暂按村总表收费。单村供水站可采取限额免费、过渡期优惠、低收入农户水费优惠等措施,引导村民安全用水。

3.农村供水工程运维补助标准为联村水厂不低于12万元/座,单村供水站不低于8万元/座,乡镇水厂补助标准视年度上级资金下达情况由市水务局商市财政局确定。补助标准可根据水厂(站)年度维养计划,由市水务局报市财政局同意后适当上浮。

4.每年底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属地镇乡街道对农村供水工程当年度运行与管护情况进行联合考核评价,评价标准见附件《东阳市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维考核评分表》。

5.市水务局应及时向统管单位通报考评结果,并根据考评结果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考评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按市水务局商市财政局后确定的补助金额实行全额补助;得分在75(含)~89分的,按市水务局商市财政局后确定的补助金额50%进行补助;得分在75分以下的不予补助。

6.市财政局、市水务局负责监督农村供水工程运维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不得用于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护工作无关的支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移用。

四、附则

本办法自2026年2月7日开始施行。


附件

东阳市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维考核评分表

类别

项目

基本要求

标准分

评分内容及要求

一、设施良好(18分)

1.水厂(站)环境

水厂(站)环境整洁,绿化保养到位,标识标牌规范整洁。

6

1.厂区绿化保养不到位的,扣1分。

2.厂区环境卫生状况不佳的,扣1分。

3.未设立标识标牌的,扣2分;标识标牌破损脱落的,扣2分。

2.设施设备

设施设备配套齐全,功能完好,运行正常。

8

1.水厂(站)未实行封闭式管理的,扣2分。

2.设施设备有破损、漏水的,扣2分。

3.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未配备水质化验室,扣2分;已配备但未能实现检测频次、检测指标等国家和省要求的,扣2分。

3.管道

管道保护到位。

4

裸露管道无防晒防冻措施的,每处扣1分。

二、管理规范(34分)

1.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健全,岗位设置合理,员工职责明确。

5

1.统管单位组织架构建立不合理,扣2分。

2.统管人员不了解供水情况或履职尽责不到位,扣3分。

2.制度建设

建立生产运行、水质检测、维修养护、水费收缴、安全巡查等制度,制度符合实际并落实到位。

6

1.岗位责任、运行操作、安全生产、水质检测、维修养护、计量收费等管理制度应当建立但未建立的,每缺一项扣1分。

2.主要制度及关键操作规程未上墙的,每项扣1分。

3.安全生产

不发生涉及人身、供水等安全生产事故。

6

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本项不得分。

1.未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人的,扣3分。

2.未配备消防设施的,扣3分。

二、管理规范(34分)

4.管理人员配备

管理人员配备满足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6

1.管理人员不合理(人员与工程配备率小于1:5),扣2分。

2.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扣2分;未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扣2分。

5.应急管理

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储备应急物资。

5

1.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未单独建立或印发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的,本项不得分;千吨万人以下供水工程未建立或印发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的(可合编),本项不得分。

2.农村供水应急预案未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的,扣2分。

3.未配备应急物资的,扣2分。

4.应急供水预案未定期演练的,扣1分。

6.供水服务

公开供水服务电话及责任人信息,供水服务到位。

6

1.供水工程责任人信息未公开,扣3分。

2.未建立或未公开供水服务电话,扣3分。

三、运行管理(28分)

1.水质水量

供水水量满足,水质达标。

10

1.未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或取水许可已过期的,扣2分。

2.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扣2分。

3.未按规定开展出厂水、末梢水水质检测的或者检测频率不符合规定的,扣6分。

2.水费收缴

水费收缴率不低于95%。

8

不收水费的,本项不得分。

1.水费收缴率低于95%的,扣5分。

2.未建立水费收缴台账的,扣3分。

三、运行管理(28分)

3.运行管护

工程运行管理有保障,供水正常。

6

1.运行管护不当,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大面积或长时间停水断水(72小时以上),本项不得分。

2. 12314举报问题、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或县级以上政府通报督办供水问题、省级监督电话接到举报供水问题属实,本项不得分。

3.未按要求开展水源、供水工程及管网巡查的,扣2分。

4.无巡查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扣2分。

5.未建立供水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等台账记录的,扣2分。

4.维修养护

建立维养计划,落实维养经费。

4

1.未建立年度维修养护计划,扣2分。

2.未落实年度维修养护经费,扣2分。

四、数字化管理(20分)

1.数字化设备配备

安装视频监控与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备,药剂自动投加,配备自动监测液位计。

8

1.未安装视频监控,扣2分。

2.未配备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备,扣2分。

3.消毒剂不能根据水量变化自动投加,扣2分。

4.清水池未配备自动监测液位计的,扣2分。

2.数字化设备运行

视频安防监视系统、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

4


1.视频安防监视系统运行不正常,扣2分。

2.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扣2分。

3.系统数据维护

浙江省城乡供水数字化管理系统(浙水好喝)数据维护及时。

8


1.浙水好喝系统月供水量未及时填报的,扣2分。

2.浙水好喝系统月水质情况未及时填报的,扣2分。

3.浙水好喝系统显示供水实况异常且未及时处理的,扣2分。

4.浙水好喝系统水厂(站)基础数据未及时维护的,扣2分。

五、加分项

工作成效突出

省级及以上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典型工作经验、技术创新等获省级及以上示范推广。

5

本项最多加5分。

1.年度内获省级及以上媒体正面宣传的,每次加1分。

2.年度内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的,每次加2分。

3.年度内典型工作经验、技术创新等获省级及以上示范推广的,每次加2分。

4.年度内获省级及以上领导正面批示的,每次加2分。

备注:1.本表适用于我市所有集中供水工程(不包括分散供水工程);

2.每个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印发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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