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83K15043025N/2025-1010440304 | 发布机构: |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公开日期: | 2025-12-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阳市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亿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保障。国家及浙江省层面多次发文,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一管理,提升运行管护水平。我市制定本《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系统性解决当前农村供水工程可能存在的管理分散、专业化程度不高、长效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过实施县级统管,整合资源,明确责任,强化保障,实现农村供水工程的“有人管、有钱管、专业管、长效管”,最终让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到与城市同质、同管理、同服务的供水保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福祉举措。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县级统管责任
1.明确统管单位职责:指定专门的统管单位全面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其职责覆盖从建设、制度制定、人员培训、药剂配送、设施巡检维护、水质检测到应急预案编制的全流程,要求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
2.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要求建设全流程感知体系,实时监测水质、水量、水压,推动数字化管理。
3.配备专业队伍:要求建立专业化队伍,并明确单村供水站的专业管护人员配备标准(不低于0.2人/站)。
4.优化供水服务:要求提供24小时服务热线,合理设置服务网点,打造“2小时服务圈”,快速响应群众需求。
5.强化应急保障:要求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送水等保障机制。
6.规划与技改:要求定期评估供水能力,监测漏损,提出工程新建和改造计划。
7.规范用水与收费:要求建立开户制度,创新收费方式(推广智能水表、在线支付等),提高缴费便捷度。
(二)强化部门协同
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合力:
1.市水务局:负行业监管责任,统筹指导、监督抽查。
2.属地乡镇(街道):负主体责任,负责政策处理、纠纷调解、宣传引导、配合收费等。
3.市发改局:负责核定城乡公共管网自来水价格。
4.市财政局:负责运维资金保障。
5.市卫健局:负责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
6.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水源地保护与监测。
7.市税务局、供电公司:落实优惠电价、税费政策。
此部分明确了农村供水工作不仅是水务部门或统管单位的事,需要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协同推进。
(三)强化资金保障
1.资金来源多元化:包括企业自筹、水费收入、上级补助、市级财政补助等。
2.推行计量收费:强调严格实行水费征收和“一户一表”计量收费,鼓励阶梯水价、智能缴费。对单村供水站和特殊群体可采取优惠措施。
3.明确运维补助标准:联村水厂:不低于12万元/座/年;单村供水站:不低于8万元/座/年;乡镇水厂:视上级资金情况商定。标准可根据维养计划申请上浮。
4.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由市水务局牵头,联合多部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挂钩:90分以上全额补助,75—89分补助50%,75分以下不予补助。此举旨在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激励统管单位提升运维水平。
5.严格资金监管:强调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并明确列出了禁止使用的范围,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护。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原则上起草部门为解读机关,起草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解读人)
解读机关:东阳市水务局
解读人:蒋天恩
联系电话:0579-86636365